威廉希尔体育

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发布时间:2021-12-29    作者: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各二级教学、科研单位:

 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、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,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,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,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,现将有关元旦、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思想上高度重视。各单位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履行安全工作职责,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,明确具体责任人;制定寒假期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遇有突发事件,应妥善处置,并逐级如实上报。

  二、假期前安全自查工作。各单位在日常自查的基础上,必须在元旦和寒假前对所管辖的实验室开展一次全覆盖、无死角的实验室安全检查,若发现安全隐患,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。对重点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,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。(注:检查和整改记录及时上传实验室管理系统)

  三、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

  假期中,实验室若开放使用的,应按要求做好实验室使用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登记管理工作,明确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人,并安排专人值班,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。实验室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,严禁留宿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
  实验内容必须经实验指导教师或导师进行风险评估,做好安全教育培训,配备个人防护用品,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范操作,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。禁止在实验室内进行过夜实验,特殊情况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。假期中,尽量不安排高危实验,如必须安排,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。

  假期中,各实验室务必做好“五防”工作,即防疫、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灾害天气等安全风险;做好“四关”工作,即关好门窗、水、电、气。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要采取切断电、水、气源,以及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,如有需要,亦可加贴封条。

  四、加强各类特殊物品设施管理工作

  压力容器、加热设施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,不要放在公共区域;气瓶(钢瓶)应远离热源,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,以免碰撞或倾倒;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,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,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;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

  加强实验室内剧毒、易燃易爆危险品、易制毒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,落实安全责任制。化学品要有序分类存放,“配伍禁忌”化学品不得混放;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“五双”制度,易制毒、易制爆(如乙醚、硫酸、硝酸)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,使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。

  实验危险废弃物(尤其是化学废液)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,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倒入生活污水管道。

  五、做好实验室防寒防冻相关工作。针对冬季可能发生的寒潮、持续低温冰冻等天气,各实验室要做好极寒天气下的实验室防寒防冻相关应对工作,特别是防范水管爆裂风险。

  六、做好寒假停电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。因金海路校区配电房设备更新改造,将会有为期十天左右停电(具体以相关部门通知为准)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停电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实验室各类用电仪器设备在停电前正常关闭并断电,防止送电时受到损坏或引发事故。重点关注有低温储存、通风良好等特殊要求的化学品及废弃物的存储安全,确保不因断电等情况造成安全隐患。

  七、做好实验室防疫管理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对开放的实验室加强实验室通风、消毒和个人防护等管理工作,确保实验室符合疫情防控要求。

  八、做好实验室内资产管理工作。寒假期间涉及实验室改造、搬迁等项目的相关单位,应指派专人负责实验室资产的搬迁转移工作,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,确保各类实验室仪器设备资产的完好,避免资产丢失或损坏现象的发生。

  九、做好实验室安全每日一报工作。各单位应加强实验室巡查管控,假期内在工作群中每日上报实验室状况,学校将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。

  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5日前将《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1)和《寒假期间实验室教师值班统计表》(见附件2)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方式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,电子版发邮箱:sysgl@sspu.edu.cn。

  联系人:顾老师、宰老师

  联系电话:50211278、13611721024、13817099401

   

  附件1: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统计表

  附件2:寒假期间实验室教师值班统计表

   

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  2021年12月29日

分享到:
相关信息

党史学习教育

第五次党代会

劳模文化研究

智能制造工厂

二工大官方微信

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编:201209 电话:021-50215021
Copyright?2019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版权所有 意见反馈 投稿中心

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8354号